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苍溪县:强检查源头 治理基层“微腐败”

发布时间: 2017-06-19 15:09:28 来源: 苍溪县纪委

 

    “微腐败”事项虽“微”,但其危害巨大它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,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。苍溪县坚持抓早抓小,强日常监督检查,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基层“微腐败”。

一是建立群众日常监督机制。该县建立村民、居民信息数据平台,乡镇政府定期发送相关信息,让村民、居民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政策充分知晓;畅通检举控告微腐败渠道,让权益受损的群众监督有渠道、维权有途径。建立实质核查监督制度,乡镇政府不定期随机调查、核实政策的落实情况,特别是在日常检查监督中少听汇报,多与村民、居民当面核实,从源头上堵塞乡村干部造假、贪腐的漏洞。

二是实行村务社务全面公开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。该县对村务社务的公开方式、时间、内容和地点做出硬性规定,特别要求村、社区必须将国家政策的补偿标准、村民居民的资格调查、符合补偿标准村民居民名单、村民居民补贴金额等情况进行公示,让群众心中有数,便于群众监督。

三是狠抓监督检查。该县建立了监督检查常态机制和抽查机制,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组交叉检查乡镇村社粮食直补、退耕还林、农机补贴、扶贫帮扶等惠民资金是否按规定标准、范围及时发放,有无虚报冒领现象,检查工程建设的招投标、施工、验收有无违规操作行为,项目资金拨付是否及时,有无挤占、挪用、克扣、截留等情况。

该县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治,对基层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一查到底、绝不姑息,形成严惩“微腐败”的高压态势,仅2015年以来,该县查办基层干部违规违纪案件50多件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多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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